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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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例!密山法院法警大队办理司法惩戒案件

  发布时间:2021-10-11 15:44:04



    近日,一当事人强闯密山市人民法院安检,侮辱法院工作人员,不听从司法警察劝阻,严重扰乱法院正常工作秩序。该事件发生后,密山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立刻控制现场,并启动司法警察办理司法制裁案件程序,依法调取视频监控,确定其违法事实,并汇报院领导,决定以司惩案件立案调查。

    调查阶段,依法传唤当事人到法院作询问笔录,现场播放视频监控,告知当事人其严重扰乱法院工作秩序的行为已经违法。经过教育,当事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错态度良好,并写下悔过书,密山法院法警大队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

    据悉,本案是全省首例司法警察办理的司惩案件,该案从立案调查、法律文书制作、提请并下达处罚决定全部由司法警察完成。

    在以往的日常工作中,时常出现很多干扰诉讼的行为,而法律赋予司法警察的权利比较模糊,职权定位不明确,造成司法警察在处理各种干扰诉讼的行为时缺少执法依据,导致难以处置。自2021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正式实施以来,其赋予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提请罚款、拘留办理司惩案件的执法权限,让司法警察能够在处理干扰诉讼行为时做到执法有据。

    司法警察的身份首先是人民警察。现在根据法律规定一切妨碍诉讼的行为,都有可能由司法警察以“司惩”案件立案调查。在此温馨提示,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一定要理性表达诉求,合理合法维护自身的权益,切勿触碰法律底线。

责任编辑:姜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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