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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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刑事被告人给法官送锦旗

  发布时间:2021-10-15 16:05:18




    近日,被告人战某某的女儿将一面绣着“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至密山法院刑庭法官诸葛辉手中。刑事被告人送锦旗?法官是不是有猫腻?这起案件到底是怎么回事?

    2019年12月28日,被告人战某某在驾驶小型轿车沿S314公路由西向东行驶132公里处,因操作不当车辆失控,与相对方向重型半挂牵引货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战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鉴定,战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229.75328毫克/100毫升。密山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战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向密山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审理中,法官遇到两大难题:事故惨烈,受伤严重;被告人家庭贫困。面对难题,法官锲而不舍做工作,三次上门服务动人心。事故发生后,战某某右侧肢体偏瘫,身体难以行动,只能做些点头或者摇头的动作,为减少被告人诉累,承办法官诸葛辉当即决定前往战某某家中现场为其上门送达。接着多方联系,与检方、监狱共同协定,安排狱医上门开展鉴定服务,最后在被告人家里完成了开庭审理。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被告人战某某本是一名村支书,车祸后已然辞职,一家五口人,哥哥患有精神方面疾病,其子年幼还由战某某夫妇照看,战某某的手术治疗费用使其家庭变得十分拮据,让本就不太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考虑到被告人家庭的实际情况后,经法院与检方多方努力,一般情况下应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最终被告人战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鲜红的锦旗是对办案法官辛勤付出的深深敬意和感激,更是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鞭策。下一步,密山法院将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誓言,尽职尽责,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姜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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