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五大后,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的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全面展开。国务院按照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改革思路,以纺织行业为突破口,通过债转股、国家技改专项资金、国企上市变现、政策性关闭破产等一系列举措,全面打响三年脱困攻坚战。1998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上海宝钢集团等一批按照市场要求运作的特大型企业集团相继组建,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迈出重要一步。这些大型国企按照市场要求运作,不再承担行政性职能,增强了自我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国有小企业发挥“船小好调头”的优势,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改革步伐。到2000年末,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和脱困三年目标基本实现,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大幅增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
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深化国企改革的过程中,为了解决大量职工下岗问题,党中央反复强调,国有企业的广大职工,几十年来为国家作出了重大贡献,要动员全党、全社会力量,满腔热忱和极端负责地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1996年,上海率先创建再就业服务中心,大力推进再就业工程。这项“民心工程”推向全国后,为国企职工分流架起了从企业到市场的桥梁。1998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争取用五年左右时间,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就业机制。各级政府按照中央部署,为下岗职工建立起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启动以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许多地方还通过加强职业培训,引导职工转变择业观念,积极发展第三产业,拓宽就业渠道。这些措施保障了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困难和风险。
(摘自:中国共产党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