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深化改革与对外扩大开放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20世纪90年代十分复杂的国际环境中,党中央敏锐观察和牢牢把握经济全球化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毫不动摇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推动对外开放迈出重大步伐。
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对外开放的地域要扩大,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开放的格局,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推进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等战略措施。随着原来在经济特区实行的某些优惠政策和灵活措施在内地逐步推行,特区的一些干部中出现了特区已经不“特”、特区还要不要“特”、还要不要继续发展的议论。1994年,党中央明确提出,中央对发展经济特区的决心不变,中央对经济特区的基本政策不变,经济特区在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不变,经济特区要“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
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提出,对外开放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发展开放型经济,增强国际竞争力。1998年2月,党的十五届二中全会深刻总结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提出我们既要敢于又要善于参与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既要充分利用其中可以利用的各种有利条件和机遇来发展自己,又要清醒认识和及时防范其中可能带来的各种不利影响和风险,稳步推进对外开放,趋利避害、掌握主动。此后,党中央又进一步指出,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对我国的发展有利也有弊,既要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又要坚持独立自主,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防范工作,切实维护我国经济安全,更好地发展壮大自己。
根据这些重大决策,在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下,我国扩大开放沿海城市和内陆边境城市、沿江城市和省会城市,建立起一批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保税区,同时明确了以上海浦东新区为龙头带动长江流域经济起飞的发展战略,确定要在21世纪初将上海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到1997年,从沿海到沿江、从沿边到内陆,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开放的新格局逐步形成。
(摘自:中国共产党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