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人民法院连珠山人民法庭少年法庭自2021年7月成立以来,共审理涉未成年合法权益案件11件,已结案10件,全部调解或撤诉结案,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教育警示意义,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一份力量。
在杜某某与崔某身体权纠纷一案中,杜某某为在校初中生,因在校外食杂店内与店主崔某发生口角,被崔某打伤。考虑到杜某某家住富源乡,距离法庭较远,不方便诉讼,法庭下大功夫组织双方来庭调解,力争一次性解决纠纷。通过整个上午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平静地选择了和解,被告崔某将4000元赔偿款转入原告杜某某母亲账户内,原告母亲当场撤回起诉,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在原告曹某与被告张某身体权纠纷一案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在校初中生,双方母亲来到法庭后情绪都很激动,一度发生激烈争吵,各说一词。为把矛盾彻底化解,主审法官与书记员将双方母亲分开,进行背靠背调解,耐心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经过不断的努力,双方情绪慢慢地缓和了下来,并接受了法官的调解意见。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母亲一次性将15000元给付原告曹某母亲,一起矛盾十分尖锐的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连珠山人民法庭将继续发挥少年法庭的积极作用,以调解为主线,以维护社会和谐为目标,不断丰富调解手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