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法院连珠山法庭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对诉讼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开设绿色通道,提供便民服务。
武某、冯某系夫妻关系,因生产经营需要,于2013年、2014年在郭某处陆续借款累计24万元。武某、冯某未偿还借款。郭某因进行了颈椎手术,正在医院治疗,无法行走,故委托其女儿来到连珠山法庭,提起民事诉讼。
考虑到郭某无法亲自到法庭起诉和应诉,且其女儿亦无委托手续,而武某现在山东打工,无法回来应诉,法庭为快速处理该纠纷,传唤郭某女儿和冯某来到法庭先行调解,同时通过电话引导武某邮寄授权委托书,委托妻子冯某应诉;引导郭某女儿将立案及委托材料带入医院,指导郭某在诉讼及委托材料上签字,并对郭某的签字过程录制了视频,刻录了光碟。
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武某、冯某每月给付郭某4000元,至借款还清时止。郭某为表达对法庭高效工作的感激之情,委托其女儿于近日来到连珠山法庭,为法庭送来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