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法院连珠山法庭是全省唯一的一个设立“少年法庭”的人民法庭,在审理涉未成年人侵权纠纷案件中,将融爱于教、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理念落实到少年审判工作中,积极与辖区学校、司法所、共青团等部门协调,建立了涉未成年人帮扶、救助机制,从以上部门中选聘6名具有丰富思想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未成年人帮扶、救助小组,日常协助法庭及时对未成年人侵权纠纷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进行教育引导,保障和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2019年3月,在上体育课时,因王某,陈某跑圈不够,于某告知了老师。王某,陈某将于某打伤住院。陈某赔偿于某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补课费等费用合计5000元。因王某一直未赔偿,故于某近日到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用合计4551元。
连珠山法庭收到案件后,立即传唤双方父母到法庭进行调解。王某亦跟随父母来到了法庭。王某父亲对医疗费票据提出异议,双方发生争执,法庭干警积极进行劝解。因为于某与王某身体权纠纷一案,双方发生纠纷时均为在校初中生。针对王某在侵权纠纷中的行为,法庭积极找来帮扶、救助小组成员,密山市第五中学主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武秀艳,面对面地对王某及其母亲进行了耐心细致地教育和引导,使他们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启发。王某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过错和不足,表示今后一定要认真改正,让父母放心。
经过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最终各让一步,王某父亲当庭给付赔偿款4000元,双方握手言和,于某母亲撤回了起诉。
连珠山法庭在处理涉未成年人侵权纠纷案件时,强化耐心细致地调解,并组织基层社会力量及时对未成年人及其父母进行教育、引导,既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又促进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