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人问小编,为什么都是去同一个法院诉讼,大家收到法院的诉讼费缴费通知单上,收款账号都不一样呢?是不是有“猫腻”呢?
首先,对于这种提防诈骗的心理是值得称赞的。对于来路不明的短信、信件、电话,的确要仔细甄辨。接下来讲讲,确实是法院提供的账号的情况下,为什么每个人收到的账号是不同的。
“一案一账号”,就是法院案款管理系统的特点。顾名思义就是每一个案件的款项都有一个专门的银行账号进行管理。这个账号是自动对应案件号生成的一个虚拟账号。
每个当事人有了这个专属“虚拟账户”,法院可以通过系统下达缴费、结算、退费指令,开出通知单,当事人可通过银行,包括网银、柜面、自助设备、手机银行、立案大厅等各种渠道发起的转账、汇款、现金等方式缴款,经过“虚拟账号”收缴诉讼费、执行款,确保每笔进账、退款项的案件信息完整、清晰明了,使资金流和信息流高度匹配,基本做到实时到账、实时确认。
“一案一账号”系统,能够确保案款阳光透明,不会出现什么误领误发等情况。直接汇款到账不仅省心,而且让案款数字化了,好管好查,法院能更方便,当事人不用来回跑来跑去,有网就能完成案款交接,更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