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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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线有法】典型案例(一)——隐瞒旅居史

发布时间:2022-03-29 17:10:45



    隐瞒旅居史

    小田乘坐火车从A城前往B城打工1个月,又乘坐火车辗转B城多地返回A城家中。10天后,小田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即到当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肺炎。医护人员询问其是否有B城旅居史,小田隐瞒事实,谎称从C城返回家中,于是被收治于该院呼吸内科普通病房。次日,在被诊断疑似患有新冠肺炎而转入感染科隔离治疗过程中,小田仍不予配合并要求出院。最终,小田被确诊患有新冠肺炎。因小田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故意隐瞒旅居事实,造成医护人员及同病房病人共37人被隔离观察。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田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宣布对新冠肺炎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后,明知应当报告旅居史,却故意隐瞒,拒绝配合医护人员采取防治措施,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致37人被隔离观察,其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小田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据此,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被告人小田有期徒刑十个月。

责任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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