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密切接触史
小季从A市返回B市,参加了小章组织的聚会活动,与小章等32人密切接触。几日后,小季因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去当地医院就诊,随即被留院医学观察,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对小季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小季均隐瞒了参加聚会活动的事实。
小章因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多次去医院就诊,医护人员询问其是否有A市人员接触史时,小章明知小季系A市返乡人员并已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故意隐瞒与小季密切接触史。小章被隔离治疗,后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其间,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对小章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小章仍故意隐瞒与小季密切接触史,以及组织聚会与多人密切接触等事实。后来,防疫工作人员根据大数据研判结果再次询问,二人才承认密切接触的事实。因小季隐瞒密切接触史,造成32人未被及时隔离;因小章隐瞒密切接触史,造成113人未被及时隔离,还造成就诊时的医护人员14人、同诊病人等7人被集中隔离观察。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章、小季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故意隐瞒密切接触史,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其行为均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应依法惩处。小章就诊时故意隐瞒密切接触史,造成包括多名医务人员在内的21人被集中隔离,且在隔离治疗期间仍故意隐瞒与小季的密切接触史,以及组织聚会与多人密切接触等事实,造成113人未被及时隔离,其情节相对小季较重。二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据此,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小章有期徒刑九个月;判处被告人小季有期徒刑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