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工作人员到口罩生产企业招摇撞骗
小计(无业)为获取大量口罩进行销售牟利,伪造Z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章及公文,冒充Z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以调研为名到该省某口罩生产企业有限公司。其间,小计了解到该公司生产的“KN95”标准的口罩全部被预定采购,获悉公司还有一条废弃的老旧生产线可以生产简易型口罩后,便要求重启这条生产线生产简易型口罩,并承诺其负责协调办理生产许可证,由政府直接采购该批口罩。该公司遂开始调配人力、物力组织简易型口罩试生产。三日后,小计为进一步取得公司负责人信任,联系电视台记者到该公司采访,后因记者怀疑其身份而案发。截至案发当日,该公司生产简易型口罩半成品5000 余只,造成经济损失7000余元,公司生产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正常秩序受到影响。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计为牟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依法从严惩处。小计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小计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据此,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小计有期徒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