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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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谦和诚朴,守正无私 ——记王洪军法官

  发布时间:2022-07-12 14:30:51



    王洪军同志历任密山市人民法院二人班法庭庭长、裴德法庭庭长、民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密山市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

    王洪军同志为人厚道、真诚、谦和。他善于协调关系,与领导、同事以及当事人之间沟通顺畅。工作中,尊重领导,善待同事。他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庭长,善于团结同志、善于与同志们沟通,与同事们能够打成一片。他待人真诚厚道,以博爱之心对待每一位同事,无论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都给予春天般的温暖。他无论是烦恼,还是快乐,总会用那爽朗的笑声磁一般的吸引着大家,让同志们在一个无忧、轻松、愉快地氛围内进行工作。他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总是把荣誉和成绩让给他人。

    王洪军同志担当、干净、忠诚,敢于面对困难,承担责任。他任职庭长时,无论事务性工作还是案件审理,总是把最难办的事、最难办的案件留给自己,事事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有的案件在审理受阻时,他勇于承担,帮助研究;必要时,亲自担任审判长亲自参与审判,以己之长为同事们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难题。用实际行动感染身边的人。在处理案件时,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多年来,在破产审判工作当中,为政府分忧;在诉讼案件中,为当事人解难,深得政府和社会组织的信赖。他所带领的宽松、和谐、积极、勇于拼搏向上的工作集体一直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高度评价。

    王洪军同志廉洁自律,不为谋求私利而损害法律的权威;他严守做人做事的原则,不为人情动摇组织纪律;他有坚强的组织信念,不为一己私利损害公平公正。在工作中,他从不含糊,争先创优,带领集体、团队严格执行院党组的各项决策,严格按照院党组的要求部署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尤其在任职民二庭庭长以来,他带领全庭干警获得了“集体三等功”、“涉法涉诉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在法院系统内,民商事审判工作排名名列前茅。

    今年,他光荣退休,离开了奋斗三十余年的岗位。但他的敬业、乐观精神还会鼓舞青年干警,继续做好本职工作,服务群众和城市发展。

    附:王洪军法官退休赠言

    我最亲爱的同事们,你们好,时光飞逝,弹指一挥间,我已在密山法院工作了三十三年,回首往事,密山法院给了我无限的眷恋,无尽的回忆和无比的快乐!

    自从我进入法院以来,得到历任领导的精心指导和兄弟姐妹的无私帮助,让我终生难忘,在民二庭工作的十多年的时间里,得到全庭干警的鼎力相助,让我由衷地感谢,同时看到蔡红利、刘京、马玉芳等同志的成长和进步,也发自内心的高兴。

    现在我即将退休,千言万语化作一句话,我衷心地祝愿密山法院在文辉院长的指导下,创造新辉煌,我也坚信密山法院的明天会更好。

    最后,祝同事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责任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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