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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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持续发力 震慑主动还款

  发布时间:2022-09-21 14:34:43


    2019年3月10日焦某在涂某处借款10万元。出具了借据,双方未约定利息。借款后焦某未如期偿还。后经说要焦某拒不给付,涂某提起诉讼。2019年5月15日,经法院判决被告焦某给付原告涂某借款本金10万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逾期后,2019年7月12日涂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因焦某拒绝报告财产被依法拘留十五天。在其庆幸自己终于熬过了十五天时,没想到法院的执行人员给其带来的不是解除拘留决定书,而是因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这一违法行为,法院将决定再次对其拘留十五日。

    焦某听到这个消息,精神顿时崩溃了!其本想着硬挺过这十五天,法院就拿他没有办法,以为可以继续赖帐。当其看到拘留决定书时,立刻意识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焦某立即与家属取得了联系,让家人立即筹钱还款。

    被执行人焦某的家属拿着10万多元的现金,主动履行了欠款义务。焦某当场具结悔过,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基于焦某给付了全部欠款并已具结悔过,法院依法解除了对其续拘留的决定。该案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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