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小长假结束了,10月8日一上班,密山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就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他手持锦旗,激动的对司法警察说“非常感谢你们。”
9月29日上午,密山法院法警大队接到当事人杨某的求助,称其在审判法庭与办案法官交谈案件事项过程中,将手机遗忘在座椅上,再回去寻找时,发现手机已经不见了,请求法警帮助寻找。
因为手机中有很多重要的电话号码,以及个人信息,丢失了将十分不便。法警安抚情绪让失主杨某保持冷静,详细询问当时的相关情况,立即到现场帮助其寻找手机。在现场未找到手机后,法警回放筛查当时的监控视频,发现丢失的手机已被另一位来院当事人拾到。询问了几位在该审判法庭开庭的法院干警,确定了该人的身份后,法警与其进行联系。最初该当事人拒不承认其拿走手机,经法警耐心劝导,告知其行为的严重性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该当事人表示愿意归还手机。随后杨某取回了失而复得的手机。
当事人杨某对密山法院法警大队始终坚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认真工作的态度和处置问题迅速有效的工作作风表示由衷的感谢。
密山法院法警大队作为青年文明号集体,始终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所急、所盼放在心中,将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工作中,增强群众满意度、安全感,彰显法警本色。
普法:捡到东西拒不归还属于侵占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