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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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双重制度并举,为案件质量把关

  发布时间:2014-05-29 13:25:37



民二庭在召开审判长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案件

    近日,密山法院通过审判长联席会议讨论、专业法官会议审查,对五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担保人如何承担担保责任问题进行了研讨。

    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是密山法院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过程中新建立的两项制度。其中,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是在有2个以上合议庭的审判庭中,各合议庭对审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认为需要对有关事实认定等问题进行讨论的,由案件所在合议庭审判长申请召开。各参会人员就案件处理发表意见,但联席会议的意见仅供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参考,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是由主管副院长分口组建并召集各审判业务部门法官、或从事某一类审判工作的法官参会,对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进行审查,判断是否属于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的范围,并提出意见。主要研究讨论某一类案件裁判的法律适用,研究分析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等。合议庭全体成员应参加会议,并将研讨结论记录作为参考。

    将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与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相结合,是改革案件质量把关机制的重要举措,这两项制度的实施,一定会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规范化水平,促进审判质效再提升。

责任编辑:宿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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