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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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促和解 诚信偿欠款

  发布时间:2022-11-24 17:47:51



    近日,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灵活运用执行方式,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依法成功执结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不仅胜诉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得以保障,更让被执行人意识到了诚信的重要性,有效彰显了司法权威。

    2016年,原告龙某替被告李某赊购了价值为57000元

    的柴油,龙某支付了柴油款,但事后索要,被告李某一直未还款。2021年11月,龙某因追偿权纠纷向法院起诉李某,密山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并于11月15 日下达民事调解书,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李某于2022年10月30日给付原告龙某欠款被告李某57000元。但一年后,约定时间已经又过了半个多月,被告李某还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故龙某于2022年11月16日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了此案。执行中,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下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与李某进行约谈。起初李某并未主动履行义务。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发现其名下有存款,于是向李某释明要对其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进行冻结,李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李某主动找到申请执行人龙某,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诚信义务。

    2022年11月18日,双方当事人就纠纷,成功达成和

    解,李某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龙某现金55000元整,剩余款项龙某自动放弃,本案顺利执结,双方当事人均感到满意。

    诚是心的写照,信是行的准绳。诚信能开启心灵之锁,守信能构筑共赢之基。诚信非小事,和谐靠大家。

责任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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