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下午,密山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对年初以来中院发、改、指的12件重点案件进行评查。此次评查通过主审人自我评价、审判管理办公室深刻剖析,审判委员会评议认定三个环节,查明发改原因,确定责任,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这是密山法院以评查促审判的一项重要举措。
密山法院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坚持以案件评查为抓手,努力提高案件质效。一是坚持日常评查。各业务庭每月报表后十日内,将审、执结的案卷交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案件质量从程序、实体、法律文书、卷宗装订、微机录入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并对案件质量作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评定。二是坚持重点评查。对当事人多次上访、申诉、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党委、人大、有关领导督办及中院发、改、指等9类案件,列入重点评查的案件,召开审判委员会评查认定。三是坚持交叉评查。以季度为周期组织相关业务庭进行交叉检查、评定。要求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月初,各相关业务庭将审结的案件交至审管办,由审管办通过编号抽签方式确定交叉评查的业务庭,相互交换评查后,再由审管办负责抽查。之后召开评查点评会。四是坚持庭审评查。按照庭审评查考评规定的要求,组建庭审评查团,不定期、常态化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庭审活动进行评查。评查采取不打招呼随时进入庭审现场的方式,对审判人员庭前准备、庭审礼仪、庭审技能、评议宣判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现场打分。庭审活动结束后,及时召开庭审评议会,对整个庭审过程进行点评,发现问题,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