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执行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将“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密山法院执行局再次重拳出击,继续开展“雷霆行动——强迁专项行动”,向申请人当场交付一处房屋,执行到位金额17.11万元,推进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这是11月以来密山法院执行局进行的第三次强迁行动。
密山法院受理石某与潘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潘某未按约定交付房屋且不协助申请人石某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于是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因被执行人潘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石某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变卖,石某表示以变卖价格接收该房屋。法院依法向潘某送达了强制迁出公告和通知书,潘某拒不腾退楼房。
11月18日早上8点,执行局派出3名干警,1名法警,向被执行人潘某房屋所在地密山市兴凯镇出发。到达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潘某再次进行以案释法,但被执行人仍拒不配合工作,随后执行法官及干警将潘某带离房屋,按照实施方案进行现场布控,对房屋进行强迁,本次执行行动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经过6个小时的清点工作,最终房屋顺利腾空并交付给申请人石某。
此次强制迁出房屋专项行动,依法对抱有侥幸心理的“老赖”进行了打击,向人民群众展示了执行干警打击拒执犯罪的决心,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以兑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今后,密山法院执行局将会以更加高压态势全面依法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全面推进执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