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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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保护自然环境,守卫绿色家园

——密山法院开展环境资源保护专题普法活动

  发布时间:2022-11-30 08:53:02





    本月,省人大常委会发布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决定》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贯彻落实《决定》内容,密山市法院11月30日开展环境资源保护专题普法活动。

    为做好本次主题普法活动,密山法院在室外电子屏滚动播放、展示宣传标语,制作了宣传条幅4个和宣传图册500余份知一法庭下辖兴凯湖乡、兴凯湖水产养殖场、蜂蜜山林场景区,以“守护湿地生态,保障景区繁荣”为庭训,努力打造“旅游与环境资源保护”特色法庭。此次活动,知一法庭全体干警前往辖区人口较多的乡镇,向村民发放宣传图册,讲解《决定》内容。

    密山法院将以《决定》精神为指导,集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环资保护特色法庭、民事审判庭群智群力,共同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牢固树立和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能力,依法服务保障绿色龙江建设。

责任编辑: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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