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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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顶风冒雨 为了群众权益的实现

  发布时间:2014-06-05 08:20:30


    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用实际行动践行着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冒着风雨快速、有效的执结案件。

    申请人石玉梅与被执行人王忠顺于2004年合伙做买卖期间,双方产生借贷关系,申请人石玉梅多次向被执行人王忠顺索要,都未得到偿还。经法院裁决后,石玉梅于2014年5月8日到密山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以后,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向被执行人发放相关法律文书的同时,向多家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最终确认被执行人王忠顺在虎林市农业银行有存款。执行法官不顾外面的狂风暴雨,立即驱车前往虎林。到达虎林市农业银行后,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被执行人开户银行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林市安兴支行,地点位于858农场,还有接近二个小时的路程。吕国祥法官不辞辛苦的赶到虎林安兴支行时,时近中午,银行工作人员已经下班了。为了申请人的利益,为了法官的职责,吕国祥放弃吃饭的时间,顶着风雨在银行门口等待,在银行上班后第一个冲了进去,办理了查询划款业务。经过十几天的努力,案件终于执结,这时执行法官吕国祥才放下悬着的心,松了口气。

责任编辑:宿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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