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人民法院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过程中,为使法官更好地适应审判权新机制的要求,立足法院工作及干警自身实际,从四个方面入手,着力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法律服务。
立足教育,提高法律适用能力。把对法官的理论知识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狠抓法官培训学习。严格要求法官树立忠于党的领导、维护人民利益的坚定信念,不断加强学习,理解立法精神,明确法律原则,熟悉法律条文,以深厚的法律功底、广博的法律知识武装自己,提高自己的政治和业务水平,将理论知识和工作实践融会贯通,提高法律适用能力,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立足庭审,提高驾驭庭审能力。组织法官观摩庭审,并在观摩后对典型的案件进行讨论。在观摩优秀法官庭审现场中,学习优秀法官控制庭审的能力,学习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诉讼的方法;通过观摩后交流发现问题,讨论解决办法。在学习中切实提高驾驭庭审的能力。
立足调研,提高开拓创新能力。组织干警深入基层一线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对社会群众矛盾纠纷现状、司法工作等调研结果的总结,秉承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分析各类纠纷的新特点和新问题,并就如何应对新时代背景下的司法现实展开讨论。把握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这一机遇,不断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机制,进一步拓宽司法服务,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
立足监督,提高廉洁自律能力。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大力倡导的“整风”精神,从加强廉洁教育、强化制约监督、加大惩罚力度等方面规范法官司法行为,在院党组领导的带头查摆下,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维护人民法院公正廉洁的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