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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问答】随手拍不文明行为上传网络违法吗?

  发布时间:2023-05-11 14:57:09



    随着智能手机使用的普及,自媒体平台和个人微信朋友圈等成为广大网民的新社交圈。刚刚过去的五·一黄金周,有个别游客不文明参观,不文明出行,另一些游客出于对不文明行为的谴责,用手机录像、拍照,并上传到个人朋友圈或者自媒体平台网上,最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那么拍摄者这样的行为是否对被拍者构成侵权?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拍摄了不文明行为人肖像,仅仅用于引起社会舆论谴责,没有恶意对影像重点肖像加工丑化,用于侮辱、诽谤、号召“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行为的,不需要征得当事人同意,不构成侵权。

    小编提示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想通过“随手拍”的方式倡导文明,首先自己也要做一个讲文明的人,也要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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