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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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2023】打出执行组合拳 向拒执犯罪“亮剑”

  发布时间:2023-05-23 16:51:47



    密山法院在5月继续开展执行攻坚行动,对规避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逃避、对抗执行的拒执行为密山法院积极应对,因案施策,执行干警加大惩戒力度,极大震慑了被执行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5年6月1日,杜某雇佣刘某到密山工地工作,白天收料、干零活、给其他工人记工、汇报工地情况,晚上打更。双方约定每月工资 6000 元。杜某拖欠刘某工资 12 万元。双方于2019年1月26日签订协议书一份,确认拖欠工资款事实。因杜某一直未给付,刘某为维护合法权益,于2021年4月1日诉至密山法院。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进行审理,杜某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本院于 2022年1月17 日作出判决,判决杜某支付刘某工资款12 万元,于判决生效后付清。杜某不服此项判决上诉至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鸡西中院于2022年5月9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调查、阅卷、询问当事人,二审查明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一致,于2022年6月27 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判决生效后,经刘某多次索要,但杜某一直拖延并未给付。

    2022年8月15日,刘某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杜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但杜某均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拒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执行法官多次与杜某联系,告知其如再不履行还款义务且未向法院申报财产,将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手段,但其仍无动于衷,无视国法,严重妨害执行工作。2023年4月18日,密山法院以杜某拒绝报告财产为由,对其实施 15 日的拘留。杜某在法律的强大震慑下,杜某一次性给付刘某工资款及迟延履行金共计 13万元,此案执行完毕。

    密山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敢执行、聚合力,加大对规避和抗拒执行打击力度,严厉惩治拒执行为,全力解决执行难问题,争取达到“执行一人、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执行效果,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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