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法院二人班法庭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切实起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目的,实现了情、理、法的相互融合。近日,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2年8月,被告韩某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在密山市二人班乡送快递的过程中,沿道路由西向东倒车,将行走的原告李某某撞伤。事故发生后,密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于2022年8月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韩某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李某某无责任。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原告李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韩某某驾驶车辆的承保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限额内予以赔偿,另原告李某某认为韩某某系被劳务派遣者,应由其用工单位密山某某公司和用人单位鸡西某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中,保险公司认为韩某某驾驶的车辆使用性质为运送快递,属营运性质,根据双方的保险合同约定,韩某某改变使用用途,属于免赔事由。被告密山某公司和鸡西某公司则认为,因事故车辆已在其保险公司投保,应由被告保险公司承担。就双方的争议焦点,法庭多次组织进行调解,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后法庭依法作出判决,由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李某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鉴定费被告密山某公司和鸡西某公司按过错程度予以赔偿。宣判后,法官和众被告联系,众被告均表示服从法院判决,并有意向主动履行。法官遂向原告索要银行账号,并发送给众被告,现被告已全部履行完毕。
二人班法庭在审理各类民事案件时,秉承司法为民,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宗旨,在诉讼前端,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诉前调解。运用司法所、派出所、村调解员进行诉非联动,经诉前化解纠纷的案件“阻挡”在法院门口。诉讼中,主审法官以案释法,真情调解,消除双方当事人心理上的隔阂,促成高效率调解。对审结后生效的案件,工作人员会跟进履行情况,督促被告及时履行生效文书,实质性化解双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