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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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三招教你避免民间借贷引纠纷

  发布时间:2023-06-27 09:34:04



    近日,密山市人民法院知一法庭审理了一起原告李某诉被告吴某和被告丁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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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27日,被告吴某向原告李某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息按照1.5分计算,并且出具了借据,被告丁某作为担保人。李某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了该笔借款。2022年5月1日,由于被告吴某一直未偿还原告李某的借款本息,故李某和吴某计算自2021年3月27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按照月息1.5分计算利息为6003元,吴某重新向李某出具一张内容为今借李某人民币36003元,利息1.5分计算。借款人吴某,担保人丁某。并载有吴某和丁某身份证号。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1月1日的借据一张。后被告吴某一直未向原告李某履行还款义务,故李某将吴某和丁某诉至人民法院。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刘元芹法官了解到李某与吴某对2021年3月27日借款事实和月利率1.5%均无异议,但双方之间的利息标准超过了法律保护的标准,为了保护原、被告的合法权益,刘法官以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息标准计算后对本案作出了判决,本案的纠纷得以合理解决。

    民间借贷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这种民间借贷关系简单、快捷、有利于社会资金的流通,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为了避免上述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发生,法官提出以下建议:

    1.借据中一定要注明借款人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利息约定、还款期限、借款用途、有无担保等信息;

    2.要注意利息是否符合法律保护的标准、注明借款担保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3.无论是借款还是还款保留好钱款交付的凭证,如微信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现金交付的收条等等,不要因为熟人借款就疏忽大意抹不开面子不留下凭证给自己日后维权带来麻烦。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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