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密山法院裴德法庭审理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王某在密山市某林场种了大片玉米,庄稼长势不错。不料黄某家的两头牛进了地,连吃带祸害,损失了不少玉米。王某看到玉米被糟蹋了,心疼不已,情绪也比较激动,要求黄某赔偿7000元。黄某认可牛糟蹋玉米的事实,也同意赔偿,但听到王某索赔7000元,觉得王某讹人,情绪也很激动,只同意赔偿600元。双方一度闹到派出所,未能解决。
裴德法庭收到案件后,立即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及双方对此事的态度,并立即组织双方次日到法庭来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时,法官首先向双方介绍了此类案件的审理程序,特别是鉴定程序以及费用负担的问题,让双方当事人对诉讼程序做到“心中有数”。得知王某自己家也养牛,黄某自己家也种地时,马玉芳法官让双方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经过法官的一番细心调解,双方情绪有所缓和,都表示希望和解,但是关于赔偿数额仍然差距较大。于是法官又提出一个方案,亲自和双方当事人一起到土地现场,清查被牛吃和破坏的玉米棵数,查一棵割一棵,一棵一元钱,最终确定赔偿数额。双方都表示同意此方案。随后王某又表示,不想麻烦法官了,退让一步,由黄某赔偿1000元即可。黄某表示同意,并且当即履行。王某当日即撤诉,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此案调解成功,体现了司法的温度是相互影响的,法官让群众感受到了专业和诚意,群众也回应了尊重和体谅。裴德法庭秉承着司法为民的情怀和司法公开的原则,不断优化工作作风,在工作中多一份柔性和善的接待,得到了群众的认可,诉讼调解工作得以顺利有效开展。2023年以来,共审结民事案件277件,其中调撤201件,调撤率达7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