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司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能动作用,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上,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兴凯湖管理委员会、密山市人民法院共同相约在美丽的兴凯湖畔,隆重举行“兴凯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勇出席仪式,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石山,黑龙江省兴凯湖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焦立格出席仪式并致辞,揭牌仪式由密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辉主持。
董石山副院长在致辞中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战略部署。鸡西法院将以兴凯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深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省法院“三争”晋先司法品牌创建要求,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弘扬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观念,构建生态良好的司法环境,推动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让司法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成为社会的共识,成为每个人行动的指南。
焦立格副主任在致辞中指出,兴凯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正式揭牌,标志着兴凯湖保护区生态保护进入了新阶段。兴凯湖管委会将不断加强与鸡西市、密山市两地法院的沟通协作,坚持法治引领、多方联动,吹响司法护航嘹亮号角,共绘兴凯湖生态文明新画卷。
刘文辉院长表示,建立兴凯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也是构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格局的具体举措;更是积极响应全市“一都五城”重大发展战略、打造“生态旅游名城”的务实之举,对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法院将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中院指导要求下,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司法能力,以最有力的司法担当和司法作为构筑兴凯湖生态保护屏障,为推进现代化鸡西建设贡献力量。
揭牌结束后,市中院孙勇院长和各位领导共同参观了基地建设情况,随行干警将生态司法保护宣传折页发放到群众手中,用实际行动倡导广大群众做生态实践的参与者、做绿色生活的践行者,做自然生态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