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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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密山法院荣获“黑龙江省第四批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称号

  发布时间:2023-08-18 14:14:07


    8月15日,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少先队黑龙江省工作委员会下发文件,决定命名密山市人民法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黑龙江省第四批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

    密山法院多年来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至今举办开放日活动107次,其中面向辖区中小学师生举办开放日活动30余次,举办模拟法庭8次,开展法治教育空中课堂2次,线下参加活动师生超过2000人次,线上参加活动师生超过2500人次,2022年选出11名业务能力突出的法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40余次,2020年获得黑龙江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称号。作为全省唯一设在法庭的少年法庭,连珠山法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建立涉未成年人侵权纠纷案件的调解、教育引导、回访工作机制,帮助涉事青少年和家长建立正确的法治观念。积极开展庭校共建活动,2022年至今共计20余次,干警深入辖区中小学,助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开展法治课堂、咨询辅导等活动,邀请辖区乡镇中小学师生、家长到法庭开展法治研学活动。

    密山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聚焦全省青少年法治思想引领和启蒙责任,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社会培养知法、守法、用法的新生代好公民。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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