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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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说诉源治理 | 消未起之患 治未病之疾 全力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格局

发布时间:2023-09-11 13:44:16



    近年来,密山市人民法院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法院“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模式要求,积极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府院联动、双向派驻、诉调融合、诉非一体化”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1.把“建章立制”挺在前面,让诉源治理的“基本功”更加扎实。

    一是沉下身子“取真经”。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更好地学习先进地区工作经验,启发充分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思路,2023年6月,我们专程前往江浙沪广地区法院,通过集中座谈、现场交流和实地参观等方式,对各院诉源治理工作宝贵经验进行了考察学习,为密山法院诉源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和决策思考。二是把握机遇“建机制”。密山法院在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制度》,制作了《非诉讼方式解纷权利告知书》。按照案件类型、争议特点、社会影响等因素,对民间借贷、家事纠纷、消费保护、交通事故、劳务纠纷、物业服务等典型纠纷,先让调解“迈出第一步”。三是脚踏实地“强内功”。组织驻院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技巧方法实务培训,同时人民法庭定期组织村级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调解业务能力。速裁团队法官积极指导特邀调解员借助网上调解、现场调解等手段开展工作,准确掌握案件信息,深入挖掘案件的矛盾点,及时归纳梳理纠纷的形成原因和争议焦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和措施,用心、用情、依法、依理,促成纠纷彻底解决,以此保证调解工作的实际效果。

    2.把“统筹落实”做大做强,让诉源治理的“大格局”充分彰显。

    一是将审判力量“派出去”。密山法院将诉讼端口前移,主动入驻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设立“青年法官工作站”、立案接待窗口和一个简案快审团队,负责办理在调处服务中心受理的诉前调解案件,并且对调解成功案件进行司法确认。自2022年以来,密山法院简案快审团队诉前参与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近1895件。二是将调解力量“请进来”。与市司法局、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诉非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将人民调解员“请”进法院,以特邀调解员的身份编入速裁团队中,采取“诉非一体化”模式进行诉前委派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定期联系司法局、调处中心、中心社区等部门座谈会商,有针对性地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人民调解力量参与下的诉前调解工作模式日益成熟。三是推动“繁”与“简”相得益彰。将“诉前调”字号案件即时随机分配给特邀调解员,将案件材料在2个工作日内移转至速裁团队。当事人同意调解的,由人民调解员组织调解;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移交给指导法官审查后转至立案庭,立案庭按调解结案及分流意见登记表的建议,区分简案、繁案,简案由速裁庭审理,繁案立案后分至繁案精审团队审理。

    3.把“基层文章”做细做优,让诉源治理的“覆盖面”越来越广。

    一是推动驻村调解工作“精细化”。根据法庭辖区地理状况及周边村屯辐射情况,推动诉讼场所前置,选取5个村委会所在地设立“驻村调解室”,并从所在村委会成员中选拔了15名具有一定调解经验的人员担任驻村调解员,协助法庭开展驻村调解工作;针对乡村农忙、交通不便、村民法律意识不高等实际情况,在驻村调解的基础上推出定期开展“巡回审判+调研走访+法治宣传”的“1+3”措施,真正将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理念付诸于行动。二是推动矛盾纠纷调处“网格化”。为了快速解决矛盾纠纷,法庭与辖区司法所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并在辖区内各村镇选任1名调解员,构建起“村治保主任调解——村民委员会调解——特邀调解员调解——法官调解”为主体的多层次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使大多数纠纷能够及时有效地化解在萌芽。三是推动无讼村镇建设“常态化”。为全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在辖区乡镇中心、村民委员会所在地设立“法官工作站”“法官工作点”,在为辖区群众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定期邀请村民委员会成员到法庭接受法律培训,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络机制,架起了法官——村镇——群众之间的“连心桥”,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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