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珠山法庭加强诉源治理,努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围绕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诉前调解工作常态化开展,与密山市连珠山镇司法所、黑台镇司法所、太平乡司法所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实现辖区内诉调对接工作全覆盖。积极将案件委派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法庭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形成了“委派调解+司法确认”同步进行的调解模式,取得良好的成效。
在吴某与冯某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双方在歌厅内发生争吵,冯某用啤酒瓶殴打吴某,造成吴某头部受伤。因双方协商赔偿未果,故吴某提起诉讼。连珠山法庭将案件委派连珠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员对诉讼材料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在充分掌握案情的情况下,耐心细致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同时引导双方以和为贵,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法庭根据双方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在密山市太平乡某型煤厂与李某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中,李某以其未在该房屋内居住为由,不同意原告方提出的取暖费数额,双方发生激烈争吵,互不相让。人民调解员并未放弃调解,努力引导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调解。经过人民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确定了取暖费数额,并约定了履行时间。法庭根据双方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密山市太平乡某型煤厂与董某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董某长年不在该房屋居住,故拖欠取暖费长达10年,经人民调解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经过法庭司法确认后,被告方履行了给付义务。
连珠山法庭将继续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提高审判质效,努力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乡村和谐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