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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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组织第五期业务大讲堂活动

  发布时间:2023-05-18 16:34:42




    5月18日,密山法院组织第五期业务大讲堂活动,由民一庭法官刘佳龙讲解民法典案例,父母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不影响子女在必要时向其主张抚养费。

    全体审判业务一线干警参加了培训。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干警对民法典具体应用的能力。对法律知识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大家纷纷表示,要在培训后将继续有针对性的加强学习,并进一步加强与经验丰富的老法官沟通交流,促进在民商事审判工作高效运行,促使审判质效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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