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裴德法庭通过上门立案、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七旬老人李某二十余年的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李某系某村村民。1998年至1999年期间,李某借出两笔钱给被告,金额分别为4200元和15000元,并分别约定了月利率2分和月利率1.2分。之后,被告仅偿还了部分款项,尚欠有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8万余元。为解决纠纷,化解陈年矛盾,法庭到村里进行调解。
裴德法庭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与李某取得联系,经过沟通,李某同意由法庭主持调解,但是其年龄较大,不方便到法庭立案。法庭工作人员当即告知李某,可以上门立案,李某当即表示同意。次日下午,裴德法庭干警来到村里,为李某办理了立案手续,并第一时间对双方做了庭前调解。因双方借款发生时间比较久远,且其中还有几笔还款情况,经过法官耐心给双方讲解法律规定,并对利息当面进行了讲解和计算,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和认可,并在法庭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确定了借款本息数额及给付方式和时间。一场20余年的陈年旧账纠纷终于得到解决,双方当事人对法庭的工作均表示满意。
裴德法庭一直非常注重便民利民,经常采取上门立案、上门调解、巡回审判等方式方便群众,注重提高审判效率,对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不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还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同时,注重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提高辖区村民的法律意识,经常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建议,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