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密山法院连珠山法庭受理了未成年人吴某与于某身体权纠纷一案,妥善化解了纠纷,并及时对未成年人及家长进行引导教育,起到了良好效果。
吴某与于某为初中同班同学,吴某、于某及其他同学在课间活动过程中,于某突然将吴某右上肢扭转到背后,直接导致吴某手臂受伤无法移动。吴某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伤情为左肱骨骨折,住院接受治疗。因双方父母协商赔偿未果,故吴某起诉至连珠山法庭,要求于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
连珠山法庭收到案件后,联系人民调解员,并传唤双方父母到法庭进行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父母进行诉前调解,因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很大,很难达成一致,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人民调解员并未放弃努力,坚持不懈地采用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最终使双方各退一步,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维护了同学间情谊。法庭根据双方申请进行了司法确认。于某父亲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帮扶教导员徐琳在未成年人帮扶教导室对双方父母进行了细心的教育和引导,使他们受到深刻的教育与启发,表示日后会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教育孩子与他人友好相处,杜绝伤害现象发生。
连珠山法庭以“少年法庭”特色创建为抓手,积极构建矛盾纠纷网格化调处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全力化解基层未成年人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