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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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珠山法庭引导社会力量化解人身损害纠纷

  发布时间:2023-11-13 10:20:56


    密山法院连珠山法庭不断创新审理机制,活用“枫桥经验”,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多元解纷过程中,近日,连珠山法庭受理了李某与曲某身体权纠纷一案,通过融合社会调解力量,妥善解决了纠纷。

    李某与曲某因琐事发生争执,曲某用手掌击打李某面部,造成李某右侧面部和脑部受伤,住院治疗。后因曲某未进行赔偿,故李某起诉至连珠山法庭。考虑到双方为同村村民,如不能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则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将会使双方间矛盾更加激化,带来难以预料的风险隐患,故连珠山法庭积极联系人民调解员,并传唤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进行诉前调解。

    因双方矛盾较深,争议较大,初次未能调解成功。于是择日再次传唤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进行诉前调解,经过人民调解员耐心地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庭根据双方申请进行了司法确认。曲某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一起矛盾尖锐的身体权纠纷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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