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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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亡夫的秘密

  发布时间:2023-12-18 10:50:02



    2009年,杨某波与夏某梅相恋结婚了,婚后两人一直恩爱有加。然而2022年6月13日,杨某波因为突发急性心肌梗死而死亡。夏某梅悲痛的整理丈夫遗物时,却意外发现丈夫的一个秘密,丈夫生前使用的手机显示,通过转账、发红包、手机银行支付方式,给一个叫孙某丽的女性送出520、1314、521等具有感情含义的红包及转账,累计金额多达192558.76元。丈夫的背叛固然令人心碎,但人已经不在了,夏某梅冷静下来,决定向第三者讨回本该属于自己的钱。

    2023年春,夏某梅带着确定的证据到密山法院起诉。审理时,法官认定了在原告夏某梅与丈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杨某波对被告孙某丽产生感情,双方发生赠与财产95514.76元的事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重要处分决定的,夫妻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反民法上的公平原则。杨某波未征得原告同意,该赠与行为应属无效,依相关法律规定,应认定杨某波无权处分,被告应予以返还。被告孙某丽提供了贷款合同和还款记录证据,证明97044元钱是杨某波以孙某丽名义贷款购买了汽车,杨某波支付此笔费用属于钱款过手行为,并未用于本人。法官采信了孙某丽的该项抗辩理由,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57条、第1062条,判决孙某丽于判决生效后偿还95514.76元。

    孙某丽上诉至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时,孙某丽表示只有46001.52元是二人交往中的来往款。但是因为杨某波已经去世,孙某丽也更换了手机,无法提供具体钱款去处的证明。因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交新证据,二审审理查明实事与一审法院认定的实事一致,最终维持原判,并于2023年11月27日生效。

    婚姻和谐需要夫妻二人互敬互爱、共同维系,婚恋也必须遵循公序良俗。夏某梅在人生低谷时刻,能保持冷静,运用法律讨回自己的合法权益,理智的做法值得肯定和支持。孙某丽不健康的婚恋观最终得不偿失,自尝苦果。希望大家能以案为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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