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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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措施巧适用 执源治理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3-12-19 14:50:38


    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开始前或诉讼过程中,为避免争议财产被转移、隐匿或毁损,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矛盾激化、促进审判公正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袁某、柴某系朋友关系,柴某系黑龙江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东。2022年,因黑龙江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承包的隔离房间项目配套用房工程的工期紧张,柴某找到袁某,希望袁某能帮其赊购商混建筑材料,并承诺于工地完工后给付款项,袁某出于朋友帮忙的角度,从密山某商砼有限公司为其购买商砼,共计垫资73 760元。工地完工后,因袁某多次索要商砼款未果,故将柴某、黑龙江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至密山法院。

    2023年1月16日,袁某向密山法院提起诉讼,在工作人员的提醒下,袁某进行了财产保全,以其名下房产为担保,申请保全冻结了柴某、黑龙江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余额75000元。后经密山法院审理,判决柴某、黑龙江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给付袁某商砼款73600元。在判决生效后,两被告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遂袁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收到袁某申请执行的相关材料后,执行法官查看了本案的具体案情,并在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向当事人说明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会给双方带来额外的负担,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并向柴某提示本案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足额冻结了财产,没有逃避执行的机会,及时履行义务有助于缓解双方矛盾。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之下,柴某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至此,案结事了。

    下一步,密山法院执行局将以提升执行质效为抓手,强化执源治理举措,加大财产保全力度,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前端发力,通过有效引导、疏导,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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