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的房屋及场地强制腾退案件是执行中最难啃的“硬骨头”,这类案件矛盾冲突大、不可控因素多,对执行能力是极大的考验,需要执行干警多方沟通、充分调查,对案件背景、执行现场、当事人情况谙熟于心,同时积极争取各方力量支持,充分发挥执行团队力量,才能取得腾退“攻坚战”的胜利。
密山法院受理的苏某平等24人与朱某秀、范某财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朱某秀、范某财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884140元大豆款给付义务,密山法院执行局裁定拍卖朱某秀名下位于密山市855农场的房屋及附属机械设备。在依法进行拍卖程序后,涉案房屋及附属机械设备由案外人李某以1354900元的价格买受。房屋交付过程中,执行法官在了解到涉案房屋一直由案外人朱某新(系被执行人朱某秀哥哥)夫妇二人居住后,一方面秉承善意执行的工作理念,多次向朱某新夫妇二人释法明理,向其说明法律关系及拒不配合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按照法律程序,张贴腾退公告,为后续强迁工作做好准备。
公告期限届满后,由于朱某新夫妇拒绝自行腾退房屋,密山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决定开展强迁行动,对强迁工作进行了周密的研判和部署,并对强迁当天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计划用最快速度兑现房屋买受人李某的合法权益。
2023年12月29日早上8点,密山法院派出12名执行干警向涉案房屋所在地密山市855农场出发,到达后,为防止冲突、避免矛盾,执行法官再次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向朱某新夫妇二人说明拒不配合执行的法律后果,以及依法维护买受人合法权益的决心。最终,朱某新夫妇认识到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法律后果,主动配合执行干警开展房屋腾退工作,房屋交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强制腾退既是执行工作中的难题,也是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强制手段。本案的顺利交付是对拍卖程序的有效保障,更是对司法权威的有力维护。下一步,密山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拒执行为,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贡献执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