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密山法院执行局收到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徐某送来的锦旗,感谢执行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认真负责、辛勤付出。
2009年1月,张某因开办的采石场急需缴纳上级部门的检查费,向徐某借款10000元,月息一分,并出具了借条。后因张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徐某诉至密山法院。经本院依法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张某返还徐某借款本金10000元,于 2022年9月付清,并自2009年1月起至借款本金付清之日止按照月息1分给付利息。因张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徐某向密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经调查了解,张某已73岁,无正常劳动能力,且因经营采石场失败,经济情况极差,所住房屋为国家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日常生活也只能靠国家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维持。同时,案件申请执行人徐某也已83岁,身体健康情况较差,需要资金维持日常医药支出,执行法官在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情况后,选择向张某说明徐某情况,张某了解情况后深表歉意并与徐某取得了联系,表示虽然生活困难,但也会通过四处筹措、省吃俭用,每年偿还欠款1000元,双方由此达成和解协议,张某也及时履行义务,该案得到圆满化解。
本案虽未执行完毕,但执行经过体现出了密山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始终秉持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张某的履行行为,虽未还清全部欠款,但也体现出了执行程序对诚信社会建设起到的积极作用。锦旗既是荣誉也是责任,下一步,密山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的司法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