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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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和】人民调解效率高,三起纠纷齐化解

  发布时间:2024-01-24 16:24:40



    裴德法庭人民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调解业务日渐熟练,同时也在不断尝试调解各种类型案件。近日,裴德法庭有三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通过人民调解得到解决。

    2023年5月7日15时05分,霍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在公路上行驶时,与前方突然减速邹某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霍某与三轮摩托车乘车人吴某当场死亡、另一乘车人梁某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霍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邹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死者霍某的妻子张某和女儿来到裴德法庭进行咨询,庭长马玉芳了解到张某是低保户,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立即帮助张某联系了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核,张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张某指派了援助律师。考虑到诉讼标的较大,诉讼费数额不小,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马玉芳庭长决定通过诉前调解及司法确认的方式解决纠纷。

    为了更好地处理案件,马玉芳立即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所涉及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数额、标准、责任划分等的培训和指导,让人民调解员心中有数,以利于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当日,此起交通事故的另外两名死者的家属得知消息一同来到法庭,希望法庭能够一并调解解决。经过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积极与双方沟通,三起纠纷最终均达成了调解协议,由邹某分期分批给付赔偿金。裴德法庭当即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裴德法庭一致积极探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路径,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让当事人得以低成本、高效率实现案结事了,在减轻群众诉累的同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提高了辖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自2024年以来,裴德法庭已经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3件。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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