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潘某、戴某系借款合同纠纷。2022年,潘某因资金周转不开,找到朋友王某帮忙,王某出于情面,前后两次借给潘某9万元,并由戴某提供担保。借款期满,潘某并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2023年12月1日,王某主动找到潘某、戴某商议还款事宜,因害怕潘某再次爽约,王某与潘某、戴某二人共同来到了密山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并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如下:潘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9万元及利息(以9万元为基数,月息1分,自2023年7月1日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于2023年12月8日前付清,戴某对此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调解协议生效后,双方第一时间进行了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也因此具备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效力。
调解协议期满后,潘某、戴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2024年1月22日,王某向密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潘某、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确定的期限内,潘某、戴某既未履行还款义务,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2月6日,执行法官根据王某提供的线索,成功将潘某拘传至密山法院,并决定对潘某实施强制拘留,在执行干警准备拘留的过程中,潘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与家属、朋友联系筹款,不到两小时便将全部欠款本息合计97000万元偿还完毕
本案自申请执行,到执行完毕,仅用时14天。这既是打击拒执行为的集中缩影,也是诉源治理工作的生动体现,下一步,密山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诉源治理体系,让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当事人的权益兑现走上“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