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当前位置: 法院资讯 -> 工作动态

小案不小办 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4-02-27 08:39:59


    裴德法庭通过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委托合同纠纷案,坚持司法为民,切实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

    被告葛某系裴德镇某村村民,原告李某委托葛某为其办理信用卡事宜,葛某收取李某押金500元,承诺:“不下保退”。李某向葛某转账后并没有收到信用卡的消息,后李某的微信及电话被葛某拉黑,其无法与葛某取得联系,至今葛某未归还李某押金。故李某诉至裴德法庭,要求葛某返还其500元押金。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李某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未与葛某取得联系,因李某不是本地居民,其与葛某系网上联络,故李某无法提供出葛某的具体住址,导致法院无法与葛某取得联系,案件陷入僵局,无法进行下去。后来办案法官通过与葛某所在村委会取得联系,通过村委会找到了葛某的父亲,通过葛某的父亲与葛某进行联络沟通,最终法院干警与葛某取得了联系。办案法官通过电话与葛某进行沟通,细致分析案情,耐心做其思想工作,最终,葛某同意返还押金,因双方没有微信,无法直接进行转账,故于当日李某将收款码发给法庭工作人员,法庭工作人员又转发给葛某,最终完成了押金的退还。

    法院调解是我国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和审理解决民事纠纷的成功经验。无论案件标的大小,办案人员都应一样重视,耐心处理。法院调解有利于促进当事人互相谅解,彻底解决民事纠纷,增强团结,维护社会安定;可以减少诉讼程序,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有利于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另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也应提高警觉性,避免自身财物受到损失。

责任编辑:刘悦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