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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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2024·煤城风暴”拒不履行“玩”消失司法拘留严打击

  发布时间:2024-02-29 08:41:57


    孙某与王某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19年7月,王某酒后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将同方向前方推自行车行走的孙某撞倒在地,造成孙某受伤。为主张赔偿,2020年8月4日,孙某将王某诉至密山法院。王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经审理,判决王某赔偿孙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46637元,于判决生效三日内付清。

    因王某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赔偿义务,2020年11月3日,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约谈了双方当事人。在交谈过程中,王某向孙某表示偿还能力有限,无法一次性还清欠款,希望能够以每年偿还15000元至欠款还清为止的方式履行义务,孙某对王某的还款计划表示认可,双方因此达成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生效后,王某一直未履行和解协议中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孙某为主张自己的胜诉权益,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案件恢复后,执行法官经多方查找了解,并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只了解到王某的家在杨木乡,人可能在外地务工。经过数次的走访调查,2024年2月22日早,终于在位于杨木乡板石村的王某家中找到务工返乡回家过年的王某,执行法官见到王某后,果断将王某传唤至法院。在进行询问后,执行法官发现王某确实在外地务工,且其收入足以偿还欠款,秉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执行法官开展了释法明理工作,向其释明如拒不履行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王某此时仍以诸多借口搪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见此,执行法官果断采取拘留措施,予以王某拘留15日的处罚。送拘后,王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正积极与申请人协商还款事宜。

    下一步,密山法院执行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对规避执行、拒不执行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在辖区内营造“不敢赖、不能赖、不想赖”的法治氛围,用实际行动回应胜诉当事人的殷切期盼。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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