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密山法院裴德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婚内出轨引起的民事纠纷。
冯某与袁某某系夫妻关系,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本是幸福美满的家庭,但因为近几年丈夫冯某前往外地工作,两人长期两地分居,感情出现了裂痕。2020年开始,袁某某结识了马某某,并发展为婚外情。因马某某生活比较拮据,袁某某经常给马某某微信转款。2020年7月至2022年1月期间,袁某某给马某某转账多笔,金额合计7万余元。后袁某某的婚内出轨的事情被其丈夫冯某得知,冯某经查阅袁某某的手机转账记录,得知了以上转款事实。冯某认为,该7万余元系冯某与袁某某夫妻共同财产,妻子袁某某将以上款项赠与第三者马某某,未取得其同意,严重损害了冯某的合法权益。故冯某将袁某某和马某某诉至本院,要求马某某返还上述7万余元。
因冯某人在外地,其通过网上立案将案件提交裴德法庭,法庭当天对案件进行立案审核,并在当天立案。立案后,本庭承办人第一时间与袁某某和马某某取得联系,并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袁某某对冯某起诉的事实无异议,马某某亦认可收到以上款项的事实,但认为是袁某某自愿赠与,其无需返还。承办人立即对马某某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袁某某向其赠与的款项系袁某某与冯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未取得冯某的同意,且其与袁某某之间的不正当关系有悖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该赠与行为无效,马某某应返还该赠与款项。同时承办法官还向马某某出示了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的类似案例。最终,马某某同意返还,但其提出在与袁某某交往期间,其亦为袁某某花费了部分款项。且其现在无力一次性返还,希望冯某给其一些时间分期分批返还。希望法庭为双方调解解决。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了云审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线上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由马某某返还冯某6万余元,三年内分期分批付清。
法官提示,夫妻双方互相负有忠实义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分权。未经配偶同意,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的,赠与合同无效,另一方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赠与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