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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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买卖饲料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4-17 09:28:19



    近日,村民靳某来到连珠山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崔某给付34袋牛饲料款3170元。崔某经法庭电话通知,来到法庭后,情绪十分激动,称靳某售卖的饲料里面掺有沙子,致使崔某家里饲养的40余头牛吃了该饲料一个多月后未能长膘,表示要提起反诉,要求靳某赔偿巨大的经济损失,且靳某在售卖饲料时承诺假一赔十,现饲料出现问题,靳某却让崔某去找厂家协商,称与靳某无关,因此双方产生了分歧。

    连珠山法庭承办法官宫照万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考虑到案件标的额只有3170元,但分歧很大,且崔某情绪激动,如果调解不成,双方继续诉讼,崔某可能提起反诉,很可能启动鉴定程序,双方都要面临鉴定风险,且鉴定费用远远超过饲料款,会造成更大的损失,矛盾纠纷只会进一步激化,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故全力进行调解。

    宫照万法官耐心地为双方分析案件可能带来的诉讼风险,以及达成和解协议的诸多好处。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冷静下来,认识到继续诉讼将要面临的巨大风险及诉累,终于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崔某当场给付靳某1000元饲料款。

    一起看似简单的普通案件,在矛盾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的情况下,经过承办法官的努力,最终及时得到了妥善解决,化解了矛盾,减轻了诉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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