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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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怒司机起纠纷,法官调解促言和

  发布时间:2024-04-19 09:40:41


    2024年4月,密山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名女性司机郭某在行车过程中,与对面的车错车时,因堵路无法通过而与对面行驶的出租车司机赵某发生纠纷,赵某因一时冲动,下车多次拍打郭某的车窗,导致郭某害怕而心脏不舒服住院十余天。郭某出院后一纸诉状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赵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费等共计五千余元。

    立案庭速裁团队受理案件后,在与原、被告沟通时了解到原、被告双方都是因为生气而不愿调解,请求法院判决,并称判多少钱都认可。但因被告不认可原告住院与其拍车窗有因果关系,需要委托鉴定,双方当事人不仅要浪费大量时间,还要花费高额的鉴定费用,判决后也不一定能案结事了,达不到最好的社会效果,因此法官建议最好的处理方法还是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办案法官多次与原、被告电话沟通,讲明利害关系,并将双方当事人传至法院调解室,通过背对背调解、当面调解等方式,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被告给付了原告部分医疗费用,原告撤回了起诉。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路怒不可取,冲动可能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多一分包容,多一份理解,文明出行,互相礼让,社会才会更平安和谐。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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