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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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促和谐 化解矛盾保春耕

  发布时间:2024-04-23 09:45:24



    密山市人民法院知一法庭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通过不断拓展司法服务渠道,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为辖区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时值春耕时节,知一法庭调解了一起涉及60余位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避免了群体性事件,顺利地保证了春耕的正常进行。

    李某常年承包白鱼湾镇某村3组的土地,2023年年底,李某联系到白鱼湾镇某村3组的村民在白鱼湾镇某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合同约定某村3组农户将开荒地、机动地面积合计2738.46亩的旱田承包地发包给李某,承包费为1000元每亩,承包费合计2738460元,于2024年3月1日前付清。

    承包费履行期即将到期时,李某认为村民发包的土地面积数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故拒绝支付全部承包费。一时间白鱼湾镇某村3组的农户情绪激动,双方闹到村委会,希望某村的村支书能给大家评评理。村书记耐心调解,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看着吵成一锅粥的村民,书记想到挂在村部的“一村一法官”便民公示牌,于是通过上面留的电话号联系到了知一法庭审判员刘元芹。

    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知一法庭干警立即确定了于次日赶到白鱼湾镇某村委会与村书记一起对村民代表和李某进行调解。通过“背对背”的调解方式,法官与书记对双方的意见进行了了解,最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情理和法理两个角度化解了此次纠纷,确保了李某正常进行春耕。

    在调解结束之后,知一法庭还对村民进行了法律知识讲座,告知了村民在民间借贷、合同履行过程中对钱款等标的物交付的证据留存的重要性。分别时,村民纷纷说“多亏了法官来给咱们调解”“这事办得踏实”。

    法庭作为深入基层与群众接触的第一线,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堡垒。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要求,也是法院能动履职的要求。知一法庭通过与政府、社区、村委会的联动,及时发现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做到了“抓前端”,再通过“四所一庭一中心”、人民调解员等社会调解力量及时化解纠纷实现了“治未病”,为打造“无讼村屯、社区”,实现诉源、执源治理提供了范例。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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