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密山市人民法院二人班法庭成功调解了胡某诉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化解了双方的矛盾,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2023年5月22日16时许,胡某驾驶电动助力自行车沿道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当壁镇某村十字路口时,与由南向北王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以及胡某和邸某受伤的交通事故。胡某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胡某受伤后住院治疗。双方就胡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及王某的车辆维修费产生争议,故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案在诉讼前经过案外人调解,但因胡某认为王某夸大了车辆损失,不予赔偿修理费,故而王某负气不予赔偿胡某的医疗费并要求对车损进行司法鉴定。找到该案症结后,承办法官与胡某一同到修理公司,对王某的车损进行询价,在听到修理公司的定损报价后,胡某释然,当即表示同意调解,最终双方在法院的组织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实际履行。
下一步,二人班法庭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打造诉源治理、高效解纷服务的快车道,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