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当前位置: 法院资讯 -> 工作动态

密山法院三项措施加强执法档案建设

  发布时间:2014-06-30 07:52:02


    密山法院非常重视干警执法档案的建设,随着各项工作考核标准的逐步细化,执法档案建设管理工作也日趋完善和规范。

    丰富执法档案内容。2014年,我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重新制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审判管理工作、审判绩效考评工作、纪律作风、调研宣传等项工作考核指标全部进行了细化,使绩效考核更加规范化、科学化。重新制定的执法档案主要包括十三项内容:个人简历、审判职务、执法岗位、执法职责等基本情况;审理案件情况;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奖励及惩处情况;被最高院选用的指导性案例情况;被省法院选用的参考性案例情况;业务奖励情况;科研水平情况;授课情况;结合办案发出的司法建议;责任追究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其它执法情况。

    严格执法档案管理。建立执法档案的人员范围包括在法院各部门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官。执法档案的建立和管理使用由政工科负责,政工科在中级法院的指导下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并由专人负责档案文件的收集、整理、归类、填报以及电子档案的日常维护更新工作。执法档案的材料由各审判执行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汇总,于年末司法统计截止日前报政工科,由政工科统一装入档案。各业务部门上交材料前,由部门领导负责审核把关。对于上级法院在案件质量评查、审限检查等工作中形成的法官执法情况及党委政法委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材料,均及时存入相关法官的执法档案中。

    加强执法档案运用。法官的执法档案由政工部门管理,法官在省内法院或向外省法院调动工作的,执法档案随人事档案一并移交至调动后的法院。执法档案的查看,有严格的限制规定,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查看或修改。每年年终政工科将执法档案中反应的法官执法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通报绩效考核部门,作为法官考评、晋级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责任编辑:徐蕊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