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密山市法院民一庭法官的调解下,双方互谅互让,纠纷得到化解。
林某与耿某是朋友关系,耿某因经营资金周转不足,在林某处借款30 000元,约定了月利息1分,林某按照约定交付了借款,借款到期后耿某仅给付了部分利息,但没有偿还本金,后经林某多次索要,耿某一直没有偿还借款本金,无奈之下,林某诉至法院。
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李海波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摸清案件症结所在。得知耿某因身体原因,无法长时间行动,不方便到法院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就带着起诉状、证据等诉讼材料来到耿某家送达,并进行了相关的释法说明。
经过劝解,双方表示接受调解。考虑到耿某行动不便,李海波法官决定通过互联网方式开展远程调解。通过沟通交流,并根据耿某的实际情况,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密山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充分借助数字化庭审开展“远程办案模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诉讼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