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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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根垄老朋友闹矛盾,人民陪审员积极促成和解

  发布时间:2024-07-24 14:29:51


    连珠山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有效地化解纠纷,缓和矛盾,减少对抗,增进谅解。近日,连珠山法庭的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得以和解,人民陪审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孙某与张某均年逾七十,两家关系一直很好。孙某家有两块土地与张某家相邻,由于双方年龄较大,多年来一直将土地承包给他人耕种。近几年,耕种孙某家土地的承包人称“承包地亩数不够”。孙某认为是张某侵占了一根垄,而张某称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由于张某家这块地靠近地边,垄很短,所以向村委会多要了两根垄,并未侵占孙某家土地,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经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均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孙某来到连珠山法庭,要求张某返还侵占的一根垄并给付自第二轮承包开始至今的承包费。连珠山法庭承办法官来到村委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于庭前、庭审中以及庭审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均未能成功。

    由于案情复杂,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承办法官与人民陪审员葛晓清、牟月娟共同组成合议庭,再次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结束时,已是中午12点多。人民陪审员葛晓清、牟月娟走下审判席,但并未忙着回家,而是主动来到孙某和张某面前,与双方唠起了家常,并从两家多年良好感情的角度,真诚地对双方进行了引导和劝解,引导双方从维系良好的感情出发,珍惜身体健康,不要再争执下去,不要再消耗更大的精力。

    孙某、张某在人民陪审员的耐心劝解中,受到了深刻的触动和启发,从内心接受了她们善意的规劝。最终,张某主动让出一根垄给孙某耕种,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约定从维护良好感情出发,就该起纠纷不再区分谁对谁错。孙某主动撤回了起诉。

    一起矛盾尖锐的土地纠纷案件,在人民陪审员的坚持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化解了矛盾,维系了良好的感情。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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